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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产科:孕产妇防御新型冠状病毒小贴士

发布日期:2020-02-07    点击:

妇产科:孕产妇防御新型冠状病毒小贴士

现在是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的特殊时期,孕产妇作为特殊群体,需定期到医院产检,一旦感染对母儿均有一定危害,那么孕产妇防控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更为重要。为避免感染,切实做到有效防控,综合各大指南,建议以下几点预防指导。

一、居家生活注意事项

1保持良好的居住环境,适当通风;保持良好的生活作息,睡眠充足,避免节假日进食不规律导致不适,抵抗力下降。

2孕产妇个人起居用品相对隔离,避免交叉感染。

3做好卫生防护,尤其是手卫生,饭前便后吸收,避免不清洁手接触口眼鼻,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捂住口鼻。

4避免亲朋好友探视,避免呼吸道感染者或疫区接触史者探视。

5身体条件允许条件下,适当室内活动。

6产妇无感染或接触史可继续坚持母乳喂养,喂哺前做好手卫生。

二、孕产妇自我监测管理

1孕妇注意自我监测体温,观察有上呼吸感染症状,孕晚期孕妇坚持每日计数胎动。

2孕早期孕妇,停经2个月左右B超检查确诊是否宫内孕,如已完善相关检查并无不适,可待11~14周复查,进行B超胎儿常规及NT检查,并明确下一次产检时间。如孕早期出现任何不适,比如先兆流产、妊娠剧吐、内外科并发症,均需与产科医生取得沟通后决定就医流程。

3孕中期需要完善唐氏筛查、胎儿心脏及系统超声检查、糖耐量检查等,可与产科医生商议后确定就诊时间,适当减少来院机会。

4孕晚期28~36周,期间无并发症者,自行做好胎动监测,可适当减少产检次数;36周之后建议按时产检,同时居家做好自我监测,比如胎动监测等。

5孕期如有合并症或并发症者,应严格遵照医嘱按时产检;无并发症出现不适症状者,如头晕、头痛、心慌、胸闷、憋气、阴道流血、排液、腹坠痛等应及时就诊。

6孕妇出现鼻塞、咽部不适等轻症时,如果14天内没有疫情高发地区旅行史、居住史或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密切接触史,无发热可居家观察,充分休息,每日监测体温并自行观察症状轻重变化,必要时就诊。

7如果孕产妇14天内有疫情高发地区旅行史、居住史,或与确诊冠状病毒感染的病人有密切接触史,根据要求居家或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,孕妇观察期间需同时密切关注自身症状及监测胎动。如出现可疑症状(包括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胸闷、呼吸困难、乏力、恶心呕吐、腹泻、结膜炎、肌肉酸痛等),不要惊慌,立即与社区管理人员或医学观察人员联系,准确告知自身健康状况,及时就医。

8产妇隔离解除前,不建议母乳喂养。新生儿建议隔离10~14天,并密切观察新生儿状况。此期间出现任何不适症状均应及时就医。

三、外出就医注意事项

1如非产检就医,应就近能满足需求的、门诊量较少的医疗机构;优先做必须的、急需的医疗检查和医疗操作;就诊前做好预约和准备,熟悉医院科室布局和步骤流程,尽可能减少就诊时间。

2前往医院的路上和医院内,要注意防寒保暖,避免感冒;孕产妇与陪同家属均应该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;可随身携带免洗手液或消毒湿巾,保持手卫生;在路上和医院时,人与人之间尽可能保持距离(至少1米)。

3外出就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可选择乘坐出租车或自驾车,必要时打开车窗,便于车内空气流通。

4接触医院门把手、门帝、医生白大衣等医院物品后,尽量及时洗手或使用手部消毒液,如果不能及时手消,不要接触口、鼻、眼。

5外出回家后应爱善处理口罩,更换衣物,洗手,清洗面部、五官等暴露部位。外出衣物应尽快清洗消毒,外套置于空气流通处。

危难之际,只要我们做好科学防护,共同抗击肺炎,坚定信心,定能安全度过难关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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